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
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目的:為嘉勉並協助品學兼優之清寒優秀學生,本社特設立本獎助學金。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
三、名額:共錄取十二名,其中大一新生四名;大二及大三學生各四名。
(上述各年級錄取名額得依據實際申請人數及狀況調整之,惟總名額仍以十二名為上限)。
四、金額:每名每年四萬八千元。
五、申請資格(以下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1. 凡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之土木、水利、地質及環工等學系,具正式學籍之大學一、二及三年級學生。
2. 大一新生以高中第三年級學業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且操行(德育)成績在80分以上(或甲等以上)者為憑;大二及大三學生以其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且操行(德育)成績在80分以上(或甲等以上)者為憑。
3. 申請者須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或由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而有具體事實證明家境清寒者。如無法取得前述證明,而有父母雙亡、單親家庭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困難者,亦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六、申請時間:每年申請一次,於
七、申請所需文件:
1. 申請表乙份(請從本社網站www.sinotech.org.tw或就讀大學科系網站下載列印,但請勿更改格式)。
2. 大學錄取通知書影本及高中第三年級學業及操行成績單正本乙份(大一新生)。
3.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不得以影本代替(大二及大三學生)。
4. 本人之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乙份。
5.
低收入戶卡影本乙份、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函。
6. 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之文相關文件。
※以上文件除成績單外,影本請以A4紙張為之(21×
八、送件方式:以掛號郵寄105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171號,信封外並註明:申請中興工程顧問社清寒學生獎助學金。
九、審核:每學年審核一次,由本社獎學金評核小組辦理審核工作。
十、獲獎學生之通知及公告:經審核獲選之學生,本社將以專函通知,且公告於本社網站。
*註:經獲選之學生必須於該學年上、下學期註冊後,隨即將蓋有已註冊註記的學生證影本寄本社確認後,才有資格領取該學期之獎助學金,否則取消資格。
十一、獎助學金之頒發
獎助學金分上、下學期兩次頒發,由本社擇期邀請獲獎學生出席本社舉辦之頒獎典禮中與「獲獎證書」一起頒發。
十二、凡提出申請者,視為認同上述各項辦法。
十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社修改並公佈於本社網站。
十四、本辦法經 董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