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
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98.02.16核定修訂)
一、目的:為嘉勉並協助品學兼優之清寒優秀學生,本社特設立本獎學金。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
三、名額:
A級:錄取六名,大二學生三名;大三學生三名。
B級:共錄取十名,其中大一新生二名;大二及大三學生各四名。
(上述各年級錄取名額得依據實際申請人數調整,若A級錄取者超出名額,得列入B級評審,惟總名額仍以錄取總額為上限)。
四、金額:A級:每名每年六萬元;B級:每名每年四萬八千元。
五、申請資格(以下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1. 凡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之土木、水利、地質及環工等學系,具正式學籍之大學一、二及三年級學生。
2. 成績標準:
A級: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在85分且名列班級排名前三名,操行(德育)成績在80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B級:大一新生以高中第三年級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且操行(德育)成績在80分以上(或甲等以上)者為憑;大二及大三學生以其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且操行(德育)成績在80分以上(或甲等以上)者。
3. 申請者以領有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者為優先,如無法取得前述證明,而有父母雙亡、單親家庭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困難者,亦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六、申請時間:每年申請一次,於
七、申請所需文件:
1. 申請表乙份(請從本社網站www.sinotech.org.tw下載列印,請勿更改格式)。
2.
大學錄取通知書影本及高中第三年級學業及操行成績單正本乙份(大一新生)。
3.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不得以影本代替(大二及大三學生)。
4.
班級排名證明文件(申請A級者)。
5.
本人之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6.
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卡影本乙份。
7.
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之相關文件。
※以上文件除成績單外,影本請以A4紙張為之(21×
八、送件方式:以掛號郵寄105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171號,信封外並註明:申請中興工程顧問社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九、審核:每學年審核一次,由本社獎學金評核小組辦理審核工作。
十、獲獎學生之通知及公告:經審核獲選之學生,本社將以專函通知,且公告於本社網站。
*註:經獲選之學生必須於該學年上、下學期註冊後,隨即將蓋有已註冊註記的學生證影本寄本社確認後,才有資格領取該學期之獎助學金,否則取消資格。
十一、獎助學金之頒發
獎助學金分上、下學期兩次頒發,由本社擇期邀請獲獎學生出席本社舉辦之頒獎典禮中與「獲獎證書」一起頒發。
十二、凡提出申請者,視為認同上述各項辦法。
十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社修改並公佈於本社網站。
十四、本辦法經 董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